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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涛 发表时间:2008-08-29 15:26:27 IP地址:120.48.13.*
举个例子说明,你持有个人游香港签注,你入境香港的日期是1月1日,那么你首次进入香港的时候将被批准逗留至1月8日,如果你的集美行程在这个时间之前完成并且中途没有回内地,你可以用第一次用过的签注再次入境香港,入境官员会批准你继续逗留到1月8日,但是如果你的集美行程在1月8日之后完成,或者你再次入境拟逗留的时间将超过1月8日,那么你需要用第二次入境签注进入香港.如果你的情况是第一种,那么就办一次就够了,如果情况属于第二种,就要办两次签注.详情你可以参阅本人之前写过的一篇介绍关于从香港顺道游览周围地区的签注安排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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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时间:2008-08-27 17:28:51 IP地址:218.14.22.*
我想咨询下,如果我持通行证到集美由轮需签几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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